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组织方式
(一)择优委托项目
根据省厅通知,各区、县(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重大创新需求和优势,重点组织“卡脖子”技术和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对特别重大的创新项目,可“一事一议”。项目推荐要求:
1、技术领域:符合省厅具体申报条件要求,围绕网络信息、高端装备、高性能材料、关键零部件、军民融合和生命健康六大重点技术领域,有能力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并预期在近期能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开发战略创新产品或成功实现商业化应用的项目。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
2、限额推荐:西湖区、余杭区、萧山区、高新区、钱塘新区每区可推荐1-2项,其他区、县(市)限报1项,并于8月2日前先期向市科技局提交建议推荐项目纸质材料,包括:区、县(市)政府推荐函(包括内容:项目名称、突破的“卡脖子”技术或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预期取得标志性成果或开发的战略创新产品、项目投入总经费、本级财政承诺的配套补助经费情况及自筹经费等),项目可行性报告等。市科技局于8月10日前完成专家论证,择优报送市政府审定并按推荐限额予以推荐。(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西湖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北航杭州研究院、阿里达摩院等,按省厅通知可自行组织推荐)
3、由企业承担的产业化及示范应用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各级财政补助金额的两倍;由企业承担的其他技术攻关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各级财政补助之和。
(二)竞争性项目
请各区、县(市)按省厅通知,对照主动设计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要求组织项目申报。于8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项目推荐汇总表和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市科技局将统筹各课题项目申请情况,需评选后择优推荐。
1、申报资格要求:1)申报企业须设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2018年7月1日前工商注册),并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8年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1.5%以上(申报农业类项目的可放宽到1.0%);3)申报和参与企业均应设置研发投入会计辅助账:4)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排名前3)在研项目总数已达2项的,限报1项,已达3项的,不得申请;5)企业承担项目一般不超过1项,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含培育)可承担不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申报。6)项目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须在科研诚信、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生产安全等方面信用记录良好,无信用不良记录。
2、其他说明:
1)根据要求,国家级高新区可自主推荐10项,省级高新区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市、区)可自主推荐5项,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可自主推荐2项。由各归口部门自主按限额推荐并在汇总表中注明,可不用纳入市局的统一评选。
2)区、县(市)科技局应严格审查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项目申请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3)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书等电子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以确保专家评审的公正性。
二、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行网络在线填报。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须通过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的“办事大厅”(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5/index.htm)进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2019年7月20日开放,于2019年8月10日下午18:00申报截止。(不受限额申报要求的项目申报截止可时间推迟至8月19日)
2、纸质材料报送。为便于我局组织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评选和推荐,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在规定上报时间截止前,做好申报项目的审核和网络电子数据的提交。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申请表(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可行性报告和经费预算书等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项目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字段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是否园区/基地推荐和备注等9栏)盖章后,按报送时间要求统一提交市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公室。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通知(详见省科技厅网站)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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