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第二批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留学生等)在高新区(滨江)范围内创办企业。
二、资助标准
经专家评审,得分60分以上的项目分为六个等级进行资助: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申请资助企业注册满3个月以上。
2.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高新区(滨江)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4.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5.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等市级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
四、申报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附件1);
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附件2);
3.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
4.企业法人信用记录(法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G1窗口打印)。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活页式装订),一式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本。
五、申报地址
请各企业于2019年6月14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审批。
申报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H4窗口。联系人:杨央 林琼,联系电话:87702141。
附件:
附件1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2 申请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汇总表.xls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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