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18年新认定省级企业研究院名单的通知》(浙科发条〔2018〕171号)、《关于公布2018年新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名单的通知》(浙科发条〔2018〕172号)及《关于下达浙江省和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018年资助经费的通知》(杭科策〔2018〕175号),我区2018年度有16家省级企业研究院、51家省级企业研发中心获得认定,有2家企业获得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资助经费。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办〔2018〕61号)、《余杭区“科创新政十条”实施细则》(余科〔2018〕4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共同审核,拟对上述67家研发机构的承担企业进行奖励(详见附件1),拟对2家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依托单位进行配套(详见附件2)。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6天(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5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