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农业科技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等行为。
2、企业已建立中心的组织架构,专职从事研发活动人员10人以上。
3、科研场地相对集中,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专用科研设备原值总额200万元以上,软件研发企业和农业企业100万元以上。
4、财务实行单独建账核算,上一年度自筹研究开发费用投入200万元以上,或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3%以上。
5、中心具备较好的研发成果基础。申报前,依托企业已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创新项目(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企业自主立项技术创新项目等3项以上);取得一批科研成果,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登记(奖励)成果等3项以上(除农业企业)。
6、鼓励与其它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组建中心,联合组建的中心须有联合组建的协议书,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组建单位在中心组建与运行中的权利与义务。
申报截止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5月18日
奖励政策
申报成功后各区县有10-30万的直接奖励
申报通知
信息来源:http://www.51kjx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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