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开发区)科技局,城西科创产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通知》(浙科发高〔2019〕3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开展如下工作:
一、各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按要求开展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排摸工作,于2019年4月8日前将本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排摸服务情况(见《通知》附件1)及时报送市科技局。
二、各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指导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托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www.zjsti.gov.cn),做好上年度的统计调查工作。统计调查工作截止日期延迟至4月15日。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通知》(浙科发高〔2019〕30号)
杭州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2日
信息来源:http://51kjxm.ww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