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科技局,各市直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8〕53号),以及《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流程
1.网络申报。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报。请申报对象向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帐号,登陆“浙江省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系统”(http://cxrc.zjkjt.gov.cn),点击“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系统”,在线填写推荐表。网络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审核推荐。我委将在线填写对申报对象的审核意见,然后将意见提交给省科技厅。
3. 评选。省科技厅组织对申报对象进行遴选,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报科技部。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8月22日中午12时。请申报人提前做好网络填报工作,各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科技局,各市直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在8月21日以前将相关人员名单推荐到市科委(杭州市科技项目受理办公室),逾期不受理。
三、其他事项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资助期结束后,可以申报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已在中国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国家“万人计划”。
2.申报人须真实完整的填报相关材料和数据,如有数据、材料造假现象,取消申报入选资格。
3.有关申报事宜可与杭州市科技项目受理办公室或杭州市科委组织人事处联系。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
2.《科技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8〕53号)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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