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公示的企业范围
符合《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2017年公示为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可自愿申报继续公示;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认定期满后自行失效。
二、申报公示的程序
(一)企业申报
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网址:http://114.55.51.169/Login.aspx)进行申报(系统2019年2月15日开放)。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好《申报表》,向企业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提交《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书式材料。
(二)县局核实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企业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并逐家实地核实企业相关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各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推荐。
(三)市局审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县局推荐的企业,通过网上核对、实地抽查、征求意见等方式,对申报企业是否符合《办法》的标准要求进行审查,按通知要求向省局推荐。
请各市局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上报省局:
1.市局推荐的新申报和继续申报企业名单的文件;
2.《新申报、继续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汇总表》的电子表(见附件1);
3.企业越级申报相关证明材料及市局认为应该上报省局的情况说明。
企业提交的其他书式材料,由各市局保存备查。
(四)省局公示
省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对市局推荐的企业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同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通过全省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各种渠道向全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合作社及社会公众宣传《办法》和“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扩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二)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主动开展企业的申报培训,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申报系统,帮助企业准确理解申报项目。工作人员不得直接代企业填报和调整相关申报数据。对符合继续公示条件的企业,要主动联系,确保所有企业知晓,防止出现漏报现象。
(三)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各地要认真学习《办法》的规定和申报系统中的“用户使用手册”及“申报指南”模块中的内容,熟悉申报流程和软件操作办法,特别是今年软件修改完善的部分。认真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材料,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不降低标准,不搞数量凑合,择优逐级推荐申报企业。
(四)坚持在参考系统测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的原则。系统测评分数是择优选拔企业进行公示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各地向省局推荐时要在把握一定测评分数的基础上,坚持把系统测评与实地检查、平时掌握情况结合起来,择优推荐。新申报企业测评分数低于600分的,系统自动不予通过。各地推荐的企业,其合同管理必须信息化。
(五)严格把握越级申报企业的标准。凡是越级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各级机关在推荐上报时必须让企业提供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关于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证明。对于各地重点扶持的中小微企业,考虑到实际情况,越级申报的可以不做上述要求,但是推荐机关必须附情况说明,省局在统一考核衡量的基础上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六)加强对申报企业处罚信息的掌握和情况分析。各级对于推荐的企业要通过询问企业,登录信用浙江(http://www.zjcredi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公开信息网站查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措施加强对企业处罚信息的掌握。对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一般不得推荐。
(七)严格把握申报两个年度内连续亏损企业的推荐。《办法》第六条明确提出了公示企业需要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的条件。因此要严格把握两个年度内连续亏损申报企业的推荐。由于扩大投资等客观原因造成亏损的,企业必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推荐机关要实地核实。
(八)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对填报虚假财务数据,故意隐瞒处罚信息,欺骗填报未取得的守重公示等级,虚构伪造企业相关资质等级、荣誉证明等情况,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动态淘汰。
(九)加强对申报企业的实地指导核查。对于申请公示的企业,县(市、区)局必须要到企业进行实地了解核查。对于推荐申报AAA级公示企业的,在系统申报时必须上传市场监管干部最近半年内到企业进行实地了解核查的表格(见附件2),否则系统将不予通过。
附件:1.新申报、继续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
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汇总表
2. 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情况检查记录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 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