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16〕34号)、《余杭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政策实施细则》(余科〔2016〕57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认定“杭州艾诺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为余杭区科创型企业(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