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科创园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018年度房租补助和纳税奖励申请工作的通知 浏 览 量:次 数 量:0 发布日期:2024/10/15 20:33:29 留言询价: | |
各科创园,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推进科技创新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萧委办〔2013〕65号)及实施细则,决定开展2018年度区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和纳税奖励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租补助 1、申请对象:2017年之前通过认定,入驻在经发文重新确认的由企业创办的科创园,且3年补助期未满的区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018年通过认定且入驻在第六、七批创建科创园的区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补助标准:0.3元/平方米·天,单个企业补助面积最多不超过1000平方米。创建期内未通过认定的科创园,财政先按补助额的30%补助给入驻企业。 3、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入驻协议复印件; (4)房租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纳税奖励 1、申请对象:2017年以前通过认定,入驻在经发文重新确认的科创园,且3年补助期未满的的区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018年通过认定且入驻第六、七批创建科创园的区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奖励标准:自产生税收之年起三年内,按其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奖励;对当年实缴税收在100万元以上且增幅30%以上的企业,按其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 3、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纳税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入驻协议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请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材料由各科创园管理公司统一汇总报送。经主管镇街(平台)盖章后,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29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区政府综合楼528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kj19@126.com。 附件: 1、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资金申请表; 2、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纳税奖励资金申请表; 3、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4、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