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萧科[2017]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绩效考核及补助资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2016-2018年度认定的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
(二)考核内容。包括企业经营发展状况、研发活动情况、知识产权获得和成果产出情况等,重点考核企业经营发展状况。
(三)考核数据统计期限。本次考核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萧科[2017]27号)文件要求,每年在申请补助资金的同时对科技型初创企业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通过后方可下达补助资金。各企业务必根据要求及时完成绩效考核,并对填报数据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无故不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填报虚假的企业将直接予以淘汰。
2、企业按要求填报《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绩效考核自评报告》(附件1),附相关附件材料后经所在镇街审核盖章后一式两份上报。
二、补助资金申请
(一)申报范围
2016-2018年度认定的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
(二)材料要求
企业要求填报《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2)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经镇街审核盖章后上报。
三、其他要求及联系电话
绩效考核和补助资金申请材料于3月 29日前送至区项目受理办(区政府综合楼528室)。
附件:1、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2、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资金补助申请表;
3、2016-2018年认定区级科技型初创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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