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 称:关于开展2019年度区人才激励政策专项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浏 览 量:次 数 量:0 发布日期:2021/1/13 9:10:32 留言询价: |
![]()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创新创业人才激励政策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7]72号),吸引和激励人才在我区创新创业,现将2019年度区人才激励政策专项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滨江),主营业务范畴属于我区鼓励类产业,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引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50计划”重点企业; 2、年度实际缴纳税收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重点企业(独立纳税法人企业); 3、世界500强企业、全球100强服务外包企业在区内直接投资的企业; 4、实际到位注册资本1亿元(含)以上的产业类或区域性集团总部企业; 5、经区管委会、政府研究确定的其他重点企业。 二、申报内容 依照企业、人才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适度资助”的原则,根据企业人才对区贡献给予资助。 1.年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入库金额(下称两税入库金额)在1亿元以下的企业,给予人才对区贡献30%的资助。 2. 两税入库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当年人才对区贡献未超上年部分,给予30%的资助;人才对区贡献比上年增量部分再给予分档资助(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人才激励所需材料: (1)《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人才特区激励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2019年实际缴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证明(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税收通用缴款书)。“工资薪金”包括:工资薪金所得、港澳台工资薪金所得、外国人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年金)。 *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525621715@qq.com,不再实地收取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间 时间:2020年2月21日— 3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上述日期及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流程 单位向邮箱提供完整材料→财政审核反馈结果→单位提供正确收据→资助发放 *备注:申请表及收据原件在单位入帐时必须一并装订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760020;联系人:王莹 附件: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财政局 2020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