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场(平台),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萧科〔2017〕2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成立时间3年以内(2016年1月1日以后注册),注册资本的实收货币资本不高于1000万元(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等特殊产业可放宽至2000万元),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2、从事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性和市场成熟度,原则上申报前一年度已有市场销售。
3、有稳定的研发团队,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5%。
4、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下,且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5%。
5、企业在申报时已拥有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二、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登录杭州市萧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网上运行服务平台(http://60.191.17.52:7777/WebHall/WebIndex.aspx)进行申报(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先注册,经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登录系统后填写《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实收货币资本证明材料(银行进账单等出资证明或验资报告);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披露主营业务收入和研发费用);
(3)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4)申报前一月度经社保部门确认的企业社保清单(可从网上申报系统拉取)、研发人员名单(见附件2)、研发人员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5)企业荣誉、各类体系认证等证明材料。
(6)承诺书。
(二)书面申报。书面材料一份(包括申请表和附件材料),经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送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萧山区行政中心综合楼5楼534室)。
三、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1.截止时间。网上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6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8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2.联系方式。项目受理办:82898517
高新产业科:82898281
附:1、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申请表
2、研发人员名单
3、承诺书
科技型初创企业申报通知.rar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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