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金融合作机构:
根据《萧山区科技贷款实施办法》(萧科〔2017〕16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申报2019年第一批科技贷款补助资金。
一、补助对象
为以下科技企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提供金融服务且与区科技局签署合作协议的银行与担保机构:
1、注册地在萧山区范围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认定获得区级及以上科技型企业称号的企业,各级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业的企业,在萧山区内各科技创新园或孵化器创业并被推荐的企业。
2、企业注册资金在1亿元及以下(以市场监管局数据为准)且上年度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及以下(以统计局数据为准)。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依法守信。
4、贷款资金用于企业正常经营,包括生产设备投入、新产品研发投入、试制扩产和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主营业务上的流动资金投入。
二、补助范围
1、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为科技企业提供的贷款或担保业务。
2、贷款补助资金。对科技企业发放不超过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0%的贷款(包括抵押、质押、保证、信用贷款),单个科技企业在同一机构贷款额度不高于1000万元的部分进行补助。开展保证贷款时,可采取除互保外的其他担保形式;需担保、保险等机构提供担保服务的,必须由合作机构提供。
3、担保补助资金。对向科技企业提供担保费率不高于1.5%的融资性担保进行补助。
三、补助标准
1、贷款补助资金。银行符合条件的贷款业务中,对单个科技企业在同一银行贷款额度不高于1000万元的部分,按基准利率的20%给予贴息。
2、担保补助资金。对担保、保险等机构符合条件的担保业务,按实际担保余额的2%给予担保费补贴。
四、申报程序
请各合作机构于8月23日前向区科技局提交科技贷款补助资金明细表和汇总表一式二份(含纸质和电子版),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后报人民银行萧山支行和区财政局审核,审核结果经公示下达补助资金。
联系电话:孙乐 82898520
附件:萧山区科技贷款补助资金明细表.doc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萧山支行
2019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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