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企业:
为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鼓励企业研制与采用先进技术标准,按照《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萧山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萧委[2025]5号)、《杭州市萧山区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战略的实施细则》(萧市监 〔2025〕2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度技术标准资助资金项目和2026年度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资助资金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在萧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单位,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下列标准化项目:
1.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IS0)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的单位,新承担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的单位;新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位;落地国际标准化组织(IS0、IEC、ITU)会议(培训)基地的单位;加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工作组),成为委员单位的单位。
2.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研制国际标准、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的单位;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品字标“浙江制造、农产、服务”标准)、省地方标准的单位,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的第二、第三起草单位;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品字标“浙江制造、农产、服务”标准)、省地方标准进行修订的单位。
3.牵头完成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获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中级)认定的单位;获评“浙江标准”的单位。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申报资助项目需提交下列材料,并保证材料的完整、真实、可靠。
1.《杭州市萧山区技术标准资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经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书;
3.申请承担标准化组织引进类资助项目的,新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的单位,应提交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机构技术委员会(TC)或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复文件;新成为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会秘书处的单位,应提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立该组织的批复文件;新成为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位,应提交省市场监管局成立该组织的批复文件;落地国际标准化组织(IS0、IEC、ITU)会议(培训)基地的单位,应提交完成基地建设的材料(建设合同、验收结果等);加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工作组)成为委员单位的单位,应提交该技术委员会公告文件。
4.申请标准制定类资助项目的,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研制国际标准、参与研制国际标准,应提交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制(修)订相关国际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国际标准文本等;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品字标“浙江制造、农产、服务”标准)、省地方标准,应提交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和相关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公告。
5.申请标准化试点示范类资助项目的,应提交项目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项目评估验收报告。申请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中级)、“浙江标准”资助项目的,应提供相应市场监管部门的认定文件。
(三)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按时完成资料申报,材料不齐备的,不予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书面资料一式一份,经各镇街(场)、平台相关工作机构,报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金城路255号)。同时将电子版本发至邮箱13989890528@139.com。联系人:沈观丽,电话:89654887。
(四)其他说明
1.对上一申报年度因标准文本等原因未申报的,允许按照本文件补报,申报要求同上。
2.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标准。
二、2026年度培育项目申报
2026年预计能完成的,将申请标准资助的项目,请将相关批准文件(或立项文件或任务书)、项目进展阶段性文本(标准初稿或征求意见稿或报批稿)、营业执照等资料的电子版以及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邮箱等信息,于2026年6月15日前发送至13989890528@139.com邮箱。
附件:杭州市萧山区技术标准资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