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开始申报
一、申报条件1.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投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150万元。2.具有相应的人才队伍、自主知识产权和研发基础,创新能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3.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期间,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以及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行为(以有关部门核查结果或信用浙江平台生成企业信用报告为准)。二、申报程序1.申报企业登录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注册企业账户,选择“新建项目申报—市认定类—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在系统中填写申请表,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2.各区、县(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根据市级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对企业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于6月20日和10月20日前分两批在云平台提交推荐,并将《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推荐认定汇总表》(详见附件)盖章后报送至绍兴市科技局。3.市科技局对各地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审定后在科技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称号。三、有关要求1.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数据应与企业财务报表或
专项审计报告保持一致。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提交。2.软件企业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代码:I65)”确定;农业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农、林、牧、渔业(代码:01-A05)”,以及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