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壮大优质企业梯队,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经信大企便函〔2026〕28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省单项冠军企业)和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以下简称隐形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省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
(一)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申报省单项冠军企业的主体需满足《管理办法》中的认定条件和相关要求,且原则上应为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以下简称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申报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主体,需满足省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入库标准(以下简称入库标准,见附件1)。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强且暂不满足入库标准的创新型企业,作为省单项冠军种子企业(相应标准见附件1)同步纳入省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以下简称培育库)。
(二)工作程序和有关事项
1.企业申报。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拟申报企业需于4月20日前在“浙里雄鹰申报平台”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2)。
2.审核推荐。市、区两级经信部门按照基本要求和相关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并同步完成系统审核。
3.培育入库。省经信厅对各地推荐企业依照入库标准开展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纳入培育库,入库名单以“浙里雄鹰申报平台”审核结果为准,不再另行印发。
4.遴选认定。省经信厅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开展行业论证、专家评审等工作,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认定并发放证书。
5.动态管理。省经信厅对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第一批省单项冠军企业以及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均需于5月30日前在“浙里雄鹰申报平台”更新相关情况(前两年相关数据可自动导入,仅需更新2025年相关情况),未按时更新的省单项冠军企业将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提醒,未按时填报的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将不再纳入培育库,且2年内不得申报入库。
02
隐形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
(一)遴选对象
隐形冠军企业认定采取限额推荐方式,推荐需兼顾不同规模的企业,原则上以中型企业为主,超出名额推荐的不予受理。
2026年需复核对象为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隐形冠军企业。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新申请和复核企业应符合相应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见附件3、4)。
(三)工作程序和有关事项
1.新申请企业和复核企业于8月14日前,登录浙江省企业之家网(https://zj87.jxt.zj.gov.cn)在线填报《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请书》(见附件5)《浙江省隐形冠军复核企业申请书》(附件6),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7)。
2.各级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审核力度,确保填报数据和佐证材料一致,提升推荐质量。对于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隐形冠军企业,未通过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3.新申请企业和复核企业于8月17日前将附件5、附件6有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1333办公室(地址:博学路618号科创中心C座13楼)。
未明事项,请联系:89616160、89616163。
附件:
1.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种子企业)入库标准
2.线上申报操作指引
3.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请条件和要求
4.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复核条件和要求
5.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请书
6.浙江省隐形冠军复核企业申请书
7.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请及复核资料清单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