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质量发展建设动能转换活力区1+3+N产业政策的通知》(拱政办发〔202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拱墅区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区级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拱墅区纳税且财政收入级次属拱墅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科研机构;
2、获得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和第二完成单位。
二、申报材料
1、拱墅区科学技术奖区级奖励资金申报表;
2、科学技术奖获奖证书。
三、时间要求
申报表原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经所在街道(园区)初审加盖公章后,报送区科技局合作科,并提供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6132291@qq.com。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逾期未申报视作放弃奖励。
业务咨询和材料报送:拱墅区文晖路1号1406室,区科技局合作科,89506121。
区科技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