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企业: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义政发〔2018〕54号)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实现倍增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信息化类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补助标准
1.在2020年和2021年度立项备案、且已竣工的市级两化融合重点项目,软性投入在30万元以上的。
2.2021年度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购买云服务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企业。
3.列入2020年度和2021年度市级“数字化车间”、“物联网工厂”的示范项目已竣工的企业。
4. 对注册在本市的工业信息工程服务公司、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以及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智能终端、新型显示、新型元器件及材料等企业,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申报市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和“数字化车间”、“物联网工厂”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的,填写《义乌市两化融合资金申报表》(附件1)、《义乌市两化融合重点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附件2)、《义乌市两化融合项目投资财务清单——软性投入》(附件3),并提供立项文件,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3.申报云服务使用费的,填写《义乌市两化融合资金申报表》(附件1)、《义乌市两化融合项目投资财务清单——软性投入》(附件3),并提供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云服务费用以实际支付为准。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2022年5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上报市经信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一经发现将追回补助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在2年内取消该企业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
表格下载可登录:义乌市政府网(www.yw.gov.cn)-政务公开-部门公开-经信局-政务动态-公告通知下载。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958099490@qq.com。联系人:楼春龙 ,联系电话:8552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