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新申报对象,指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市场主体。
续报对象,指在公示的2023年浙江省AAA级“守重”企业。
(二)申报条件
在符合《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的基础上,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合规管理体系、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达到一定数量。
二、公示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
企业网上申报,网址:https://szxt.zjamr.zj.gov.cn/,申报时间为3月17日—4月18日。
1.资格申报。企业在线上完善基本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申报等级,进行资格申报。
2.数据填报。资格申报通过后,企业在线填报《浙江省“守重”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数据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企业保存并下载申报表和《公示承诺书》,经企业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通过系统上传并提交,提交完成系统将锁定填报内容,不得修改、当年不得再次申报。
(二)县(市、区)局核实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线上和实地结合的方式对填报材料进行核实,并上传实地了解核实表。核实后,县(市、区)局择优向市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新申报企业连续两年亏损或资产负债率高于90%的原则上不得推荐。
(三)市局复核
市局对县(市、区)局推荐的企业,可以通过在线、答辩、实地走访等方式复核。复核后,市局于6月16日前择优向省局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1.市局推荐新申报和续报企业名单的文件;
2.《2025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3.市局认为应该书面上报省局的有关情况说明。
(四)省局公示
省局对市局推荐的企业,根据需要对部分企业通过系统申报资料查看、答辩、实地走访等方式进一步复核。省局对于符合条件的,择优向社会公示,并印发《“守重”企业公示证书》。
(五)动态管理
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发现公示企业存在《办法》中不符合公示条件的,按照《办法》要求,及时予以撤回或撤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公示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深入践行“整体市监”理念,加强与信用监管等其他市场监管领域的协同联动,探索集成赋能,形成“整体合力”。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AAA级公示与各地AA级、A级公示工作,避免工作重复或者脱节。要畅通企业与县、市、省三级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双向直达”,及时交流解答各种问题、改进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各地通过线上或线下等方式,对企业开展集中申报培训,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守重”企业公示的主要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扩大“守重”企业公示的社会影响力。
(二)注重培育引导。各地要积极实施“合同赋能助企”行动,结合系统大数据筛选确认后的培育企业名单,强化对企业的前期培育和引导。要加强“守重”公示和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并重点推进重大产业中小企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战略性新兴、未来型企业,政府质量奖企业、雄鹰企业、“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参加“守重”公示。
(三)强化服务指导。要指导企业建立现代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体系,强化企业的合同履约和守法经营意识。要指导企业对照《浙江省“守重”公示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进行自我完善,进一步提高企业“守重”的整体水平。要耐心细致地指导和解答企业申报中遇到的问题、疑惑,畅通各种咨询渠道。要指导企业认真、如实填报,对企业存在的违法失信行为,要提醒企业引起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开展信用修复。对在公示的2023年浙江省AAA级“守重”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短信通知等方式积极宣传并征询企业是否自愿继续申报,防止出现漏报。
附件:2025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汇总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