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钱塘(新)区关于支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钱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钱塘(新)区关于支持现代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服务业主导产业,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发展矩阵,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根据《关于实施钱塘“领飞计划”打造新时代高能级产业发展战略平台若干政策意见》(钱塘管发〔2022〕2 号)(下称“领飞计划”)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PART 01
适用对象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在钱塘(新)区范围内注册、纳税、正常生产经营的服务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PART 02
支持政策
(一)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1.支持企业跨越式发展。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八个目标档次的服务业企业(不含贸易),分别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鼓励企业加快发展。对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增幅2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含贸易),以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的标准,按租金最高不超过50%给予补助;企业在区内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租房补助的同等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3.鼓励企业上规发展。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符合上规标准并纳入统计的新上规(限)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鼓励主导产业企业发展。经认定为服务业主导产业的(包括软件信息、电商服务、检验检测、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新增加企业,员工人数10人以上,以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办公面积的标准,按租金最高不超过50%给予两年补助。
(二)做强服务业重点产业
5.支持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对当年首次取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资质一级、二级、三级,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一级、二级、三级,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资质五级、四级、三级,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DCMM)资质四级、三级、二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资质五级、四级、三级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支持引进软件信息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服务业企业,给予市级或区级人才授权认定名额;对企业新引进年薪50万元(含)以上软件信息技术类骨干,给予3年内每年最高1.5万元/人的奖励;年薪1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额度提高至每年最高5万元/人;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万元,奖励资金由企业自行分配。
7.支持企业提供软件运营服务。支持软件运营服务(SaaS)企业提供服务,以最高不超过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8.支持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首次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首次获得DILAC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支持高端商务服务业发展。经认定为新增加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类金融机构、商务服务机构独立法人,以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标准,按租金最高不超过50%给予两年补助。
10.支持供应链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智能传感器、工业机器人等新装备和技术在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推广使用立体仓库、自动识别和标识、电子数据交换、可视化与货物跟踪等新技术开发及应用,支持企业在冷库和冷链方面的建设投入。当年项目投资额超过200万元的,按项目投资额最高不超过10%给予补助,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11.支持律师行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律所营收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20万一次性奖励,营收每增加1000万追加10万元,最高不超100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省级荣誉称号的律所,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律所专业化发展,经认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品牌总所新增加优质分所或新所的,视规模情况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新设律所给予3年每年最高100万元的租金补助。对区内实习律师转正的给予最高2万元一次性执业补贴。
(三)打造专业楼宇园区
12.支持培育优质楼宇。支持打造优质商业商务楼宇,开展商务楼宇星级评价,对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的单个楼宇分别给予楼宇运营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3.鼓励园区加快建设。经认定为省级小微企业园的园区,给予园区运营团队10万元奖励,经评定为三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的省级园区,最高给予园区运营团队50万元的奖励;经认定成为省级数字化试点园区、示范园区的省级园区,给予园区运营团队10万元奖励;经认定为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省级小微企业园给予园区运营团队50万元的奖励。
PART 03
保障措施
14.建立企业服务协调机制。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服务业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可通过平台街道反馈至区发展改革局后,报区级会议协调解决。
15.建立行业互促发展机制。加快推动服务业各行业及二三产间融合发展,促进资源共享、产业互融。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产业链对接系列活动,提高区内服务业企业知晓度,助力打通区内产业内循环。
16.建立重点服务业企业清单。区发展改革局梳理形成重点企业清单,定期维护滚动更新并向区内各部门发布,在走访服务、要素保障、增值化服务等全区各项对企工作中加大支持力度。
PART 04
附则
17.本实施意见中“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下沙区域楼宇1.5元/平方米·天,厂房1.2元/平方米·天,工业仓储1元/平方米·天;江东区域楼宇1.2元/平方米·天,厂房1.0元/平方米·天,工业仓储0.8元/平方米·天。
18.本实施意见根据财政预算安排确定支持方案,第4、6条不以企业当年对钱塘的财政贡献为限;第11条由区司法局具体执行;第13条由区经信科技局具体执行。
19.已享受“领飞计划”政策的企业,相同条款不重复享受。已实行“一企一策”的企业,按已签订的“一企一策”协议执行。本政策同一项目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和进档差额原则进行补助。
20.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12月20日施行,有效期一年。具体由杭州市钱塘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