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一批优秀数字化服务商,精准应对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相关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从而全面推动产业数字化改造,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省数字化服务商分类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组织开展浙江省数字化服务商分类评定工作,进一步完善迭代浙江省数字化服务商选树和引育机制,以分类评定引导数字化服务商向专业化、特色化、生态化方向发展,鼓励优质数字化服务商做大做强,为浙江的两化融合工作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度浙江省数字化服务商分类评定申报工作,拟新增80家省级数字化服务商,同时开展现有省级数字化服务商分类评定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工作面向浙江省内注册主要从事数字化服务工作的独立法人,以及浙江省外注册为浙江省内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及服务的经济主体。申请本次省级数字化服务商的企事业单位需满足如下资格要求:申报对象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拥有实际经营场地、稳定的技术团队和技术人员、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应具有较强的经营、技术和服务能力,已面向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提供服务且取得较好成效,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企业信用等级良好以上。
(二)评定分类
数字化服务商根据功能定位分为场景型数字化服务商、行业型数字化服务商和综合型数字化服务商。参加本次分类评定的数字化服务商仅可申报三类中的其中一类。
场景型数字化服务商,主要聚焦于工业领域的业务场景或农业领域、服务业领域中的单个或多个核心业务场景,提供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和实施服务(此外,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规划咨询、评估监理、检验检测等服务的经济主体含第三方机构纳入此类管理)。
行业型数字化服务商,主要聚焦工业领域(我省为38个工业大类)、农业领域、服务业领域中的相关行业,有较深的行业知识积累和较为完善的服务能力,所提供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有明显行业特征,可支撑某一行业的企业核心业务环节中不少于6个场景的数字化转型需求,并提供数字化转型咨询和运维等相关服务。
综合型数字化服务商,具备行业型数字化服务商的相关基础特征,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缴纳社保人员规模200人以上,主要技术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同时为我省工业领域(38个工业大类)、农业领域及服务业领域中不少于5个行业(每个行业不少于6个核心业务场景)提供数字化改造整体规划、实施标准和行业共性解决方案,并完成数字化转型实施。具体覆盖场景、行业可参考《数字化服务商分类目录》。
(三)评定办法
本次申报将从经营能力、技术能力、服务能力、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符合参评要求的数字化服务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分类申报(不可重复申报),经地市初审、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后,认定为省级数字化服务商。
历年已认定为省级数字化服务商的企业(452家)可按照分类规则确定类别自主申报,经地市经信部门初审、省经信厅复核审定后予以公布。
三、申报流程
(四)企业申报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企业可通过浙江省企业之家网(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首页(https://zj87.jxt.zj.gov.cn/)“浙企办”栏目进行申报,在线填写浙江省数字化服务商分类评定申报书,无相关账号可自行注册。填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功能。
(五)地方审核
各设区市经信局负责本辖区内数字化服务商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工作,于2024年11月28日前在浙江省企业之家网完成材料审核,并将汇总表盖章扫描件(附件4)发送至省经信厅数字化处。
(六)专家评审
省经信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浙江省数字化服务商的遴选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