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单位,各行业协会:
为推进我县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传授技艺、技改革新、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淳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淳人社〔2023〕1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范围
淳安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可提出申请。
2. 资格条件
(1)有大师:领衔人应是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申办的工作室应拥有不少于3人(不含领衔人)的技能人才团队。
(2)有保障:申办单位要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技能大师的工作职责,并与技能大师签署工作协议。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工作有贡献及培养技能人才、授艺带徒有成效的技能大师有相应的奖励制度。
(3)有项目: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或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或承担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任务的。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有机结合的优势,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3. 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按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县人力社保局汇总。县人力社保局复核后组织行业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专业评估等综合评审和认定,确定拟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
(二)申报材料
1. 《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
2. 书面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领衔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 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新闻媒体报道、个人专著、公开发布刊物、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二、年度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考核对象根据《“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绩效评估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将相关台账、工作总结和自评结果装订成册并经单位盖章后报淳安县人力社保局,以上材料一式1份,同时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核对,并报送电子文档。县人力社保局汇总后,组织行业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专家评估。
三、其他
(一)对建立的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绩效评估制度,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进行评估,对获得优秀等次的给予所在企业每年3万元资助。
(二)对认定的“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申报“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对工作室的领衔人,优先推荐参加省高技能人才国(境)外培训及杭州市首席技师及其他各类人才奖项的评选。
(三)申请单位和被考核对象请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核对,并报送申报表、申办报告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估表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方森君 联系电话:89601320 地 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商务大楼1103室
邮 箱:522506512@qq.com
附件:
1. “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申请表
2. “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绩效评估表
中共淳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