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空经济示范区、钱江世纪城、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红山农场,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萧山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萧委〔2023〕4号)和《关于打造“2+3+X”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萧经信发〔2023〕39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萧山区数字经济“雁阵梯队”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在萧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企业、单位,信用良好。
2.企业、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最新一轮“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不属于C、D类;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情况。
3.企业、单位已列入萧山区数字经济统计库2年以上,且当年度营收增速保持正增长。
二、企业认定标准
1.按企业、单位当年的发展情况分成四档评定当年度的“雁阵梯队”:
(1)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企业以当年度产值分档;
(2)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服务业企业以当年度营收分档;
2.制造业企业认定分档规定如下:
第一档:企业当年产值实现2000万(含)-5000万;
第二档:企业当年产值实现5000万(含)-1亿;
第三档:企业当年产值实现1亿(含)-5亿;
第四档:企业当年产值实现5亿(含)以上。
2.服务业企业认定分档规定如下:
第一档:企业当年营收实现2000万(含)-6000万;
第二档:企业当年营收实现6000万(含)-1亿;
第三档:企业当年营收实现1亿(含)-4亿;
第四档:企业当年营收实现4亿(含)以上。
三、评审程序
数字经济“雁阵梯队”企业每年由区经信局组织认定,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一年(按自然年度计算)。
1.企业申请:企业按照申报相关要求准备资料后提交区经信局。
2.专家评审:区经信局召开专家评审会审议企业财务数据,形成意见。
3.部门联审:区经信局会同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对名单进行联审。
4.公示和最终名单发布:在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企业,由区经信局发文认定。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
2.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2)萧山区数字经济“雁阵梯队”企业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
(3)相关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包括:
Ⅰ.2022年和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会计报表;
Ⅱ.2022年-2023统计年报截图及入库当年报统计局库截图
Ⅲ.企业税收完税证明、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Ⅳ.2023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站打印
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
Ⅴ.反映企业某方面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企业及产品认证证书、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列入省部级以上项目计划的批准文件、牵头起草的行业级以上标准等材料的复印件等(见附件3);
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企业认为其他重要的补充材料或证明材料。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包括填报的内容、数据和复印件等)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内容、数据失实的,由企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申报方式
(1)纸质材料按上述申报材料顺序要求、按A4纸张尺寸印制并胶状成册(封面模板见附件6),经各镇街场平台初审盖章确认后,通过现场交付形式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7:00前(以纸质材料送达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一式两份报送至区经信局。纸质材料加盖企业骑缝章,相关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见。
(2)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请备注企业名称+萧山区数字经济“雁阵梯队”企业认定申报)发送至邮箱xsjxhyglk@163.com。
联系电话:区经信局,89616131。
附件:
1.萧山区数字经济“雁阵梯队”企业认定申报表
2.其他反映企业某方面能力的证明材料
3.封面模板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