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助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知发服字〔2021〕36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国知发服字〔2024〕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编制了《浙江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宣传引导,便利社会公众获取知识产权业务办理信息,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