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4〕10号)要求,启动2021-2023年度我区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引进且当年通过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2023年房租补贴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2023年度新引进我区的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1-2023年度新引进我区且在当年通过我区首次申报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同时,申报房租补贴的场地须在杭州高新区(滨江)范围内。
二、申补时间
1. 2023年新引进的有效国高企,申报房租补贴的起止时间为:企业工商、税务关系皆迁入我区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021-2022年新引进的有效国高企,申报房租补贴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 2023年新引进且当年通过我区首次申报认定为国高企的企业,申报房租补贴的起止时间为:国高企发证日(即2023年12月08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021-2022年新引进且当年通过我区首次申报认定为国高企的企业,申报房租补贴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 2020年新引进高企通过重新认定获得2023年高企证书编号,且需要兑现第三年高企房补政策的,请联系科技局咨询电话沟通详情。
三、申报材料
1. 杭州高新区(滨江)2021-2023年新引进有效高新技术企业2023房租补贴申请表(加盖公章);
或杭州高新区(滨江)2021年新引进且当年新认定国高企2023房租补贴申请表(加盖公章);
或杭州高新区(滨江)2022年新引进且当年新认定国高企2023房租补贴申请表(加盖公章);
或杭州高新区(滨江)2023年新引进且当年新认定国高企2023房租补贴申请表(加盖公章);
以上房租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表含4个sheet分页).
2.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工商变更登记情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23年度的房租合同、发票(须注明场地位置、面积、所缴房租时段,如原发票无此信息请开票方注明以上信息并盖公章)和银行付款凭证的复印件;
6. 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申报房补时段每个月企业缴纳社保员工花名册(可从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下载途径见附件2,加盖公章);
注:企业参保人数按可兑现房补时间段的月均参保人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7.企业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
上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后送区科技局。
四、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送达区科技局,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五、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102室
联 系 人:李 丽 87703294
附注: 请2023年以来新迁入我区未兑现引进奖励的有效国高企点击右边网址链接填写企业信息:https://docs.qq.com/sheet/DV2toUXhoZFZUVG5J?tab=kiuk6o。
附件: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新引进高企房租补贴申请表
附件2-企业缴纳社保员工花名册下载途径
附件3-企业承诺书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