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三支队伍”建设部署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求,加快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有力支撑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现就深入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坚持党管人才、政治引领,坚持需求导向、质效并重,坚持系统谋划、适度超前,坚持开放包容、以人为本,着力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激发知识产权人才创新活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有力支撑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力量。
通过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推动知识产权人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能力不断提升。力争到2024年底,知识产权人才总数达8.6万人,其中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达9000人,中高级知识产权师达900人,建成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培训基地8家。到2027年底,知识产权人才总数达12万人,其中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达10000人,中高级知识产权师达1200人,建成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5家。
二、主要任务
聚焦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着力打好“416”组合拳,围绕体系、能级、素质、活力等“四个提升”实施16项举措,推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基础更实、结构更优、能力更强,加快形成知识产权人才高地。
(一)突出体系提升,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统筹谋划
1.建立一体化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作为全省人才工作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分解落实重点任务,形成省市县齐抓共推的工作格局。
2.推行差异化举措。编制知识产权人才分类目录和认定标准,根据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国际化、基础、战略研究等不同类别人才,逐步建立分级分类培养举措。
3.打造多元化载体。聚焦人才涵养、能力提升、活力激发,创新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百场万企”培训、高层次人才海外培养、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等系列载体。
(二)突出能级提升,加强知识产权重点人才培育
4.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人才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申报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点,鼓励本科院校设立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二级学院,开设知识产权第二学位、知识产权微专业等课程。鼓励高职院校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完善理工科学生辅修知识产权专业机制,培养多门类、多学科融合的知识产权综合人才和实务人才。鼓励高校与企业、研究机构、服务机构加强合作,通过定向委培、继续教育和设立实训基地等方式,加强产教融合“订单式”培养。
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育。推进专利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推动各地配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人员。深化“强队砺剑”工程,加强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办案专职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录库。做强国家级知识产权快保护平台,壮大专利预审员队伍。加强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预警分析、侵权鉴定、仲裁和调解等专业人才队伍力量。
6.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人才培育。将知识产权运用人才建设作为实施专利转化“金种子”计划、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探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总监制度,推动创新型企业通过专兼结合的方式建强知识产权运用人才队伍。
7.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育。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利用专利代理师考试杭州考点优势,建立参考人员跟踪对接机制,引导更多专利代理师落户浙江。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经纪人等新兴领域人才培养。推进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和基层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建设扩面提质,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布局,建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
8.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人才储备。支持地方政府部门、企业、高校院所等组建知识产权专家队伍,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知识产权智库体系。滚动实施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加强重大前沿理论问题研究。
9.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育。依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高校知识产权学院等平台,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人才的柔性引进和培养使用。实施高层次人才海外培养项目,定期遴选人才赴境外深度学习。探索举办高端知识产权交流活动,支持高校搭建知识产权国际学术交流载体。加强与知识产权国际组织的交流,争取知识产权国际组织在我省落地分支机构或者合作机构。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探索开展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和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
(三)突出素质提升,加强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
10.完善培训载体。建强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鼓励各地建设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培训体系,因地制宜开展知识产权培训。
11.优化培训方式。加强分级分类培训。每年开展“百场万企”培训活动,实现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全覆盖,并探索开展重点企业高管知识产权轮训。建立面向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保护人员的定期轮训机制,有序开展行政机关初次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公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训。推动知识产权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举办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班。
12.拓展培训广度。做优“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等网络培训平台,集聚省内外网络培训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在线学习库,推进“问需式”“点单式”网络培训。
(四)突出活力提升,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关怀激励
13.优化人才引进机制。编制知识产权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目录清单,探索建立人才引进制度,拓展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渠道。以项目引才、产业聚才、核心人才带动引才等多种方式吸引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采取咨询、讲学、聘任制、签约制、项目合作制等多种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
14.优化人才评价机制。鼓励服务机构、企业等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产权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符合条件的参加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建立专利代理师资格与知识产权师专业技术资格衔接通道。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在职称评价与岗位考核中注重知识产权工作实绩。
15.优化人才激励机制。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控,对有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聘用且常设岗位无空缺的,可按规定报批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引导各地实施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等入行激励和高端服务人才引进专项政策。
16.优化政策衔接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纳入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衔接机制,推动将知识产权人才纳入全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序列。创新服务费入股、服务费+提成等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方式,提升知识产权人才劳动报酬水平。
三、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议事协调机制作用,集成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凝聚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合力。推动各市、县(市、区)把实施知识产权人才聚集行动纳入本地区人才工作体系一体推进。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全社会共同投入的知识产权人才投入体系,更好保障知识产权人才事业发展需要。在省级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细化知识产权人才相关分配因素,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资金保障。鼓励市县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资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评价,激励比学赶超、争先创优。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讲好知识产权人才和事业互相成就的生动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支持人才的良好氛围。
浙江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