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成功后,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要重新认定。已认定企业在享受高企优惠政策的同时,也需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同时企业应该为下次能成功进行高企续期做好准备。
每年3月底前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完成年度火炬统计企业年报的填写,账号密码与高企认定时相同,进入后选择“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
每年5月底前在科学技术部政务(https://fuwu.most.gov.cn/)完成高企发展情况报表(年报)的报送,与申报高企为同一个界面,其中人员、收入等部分数据与上述火炬统计报表的重合,注意数据的一致性。
每年1、4、7、10月在省科技统计网(https://kjtjpt.jssti.cn/)完成高企季报的报送,其中1月报送数据应与火炬统计报表重合,注意数据的一致性。
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的企业,在每年的10月底之前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报,建议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此项评价。
完成加计扣除备案和数据填报工作,在汇算清缴时,将研发费用做到汇算清缴报告中,汇算清缴时申报到税局即可。企业留好备案材料,税局进行抽查,抽查率20%左右。每年汇算清缴时,记住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报表,比如AA701012、AA701010。
1、报表应及时填写,未按时上报的企业将被记录在案并会影响高企认定、申报省级相关科技项目等。
2、连续两年无数据的企业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收回之前的优惠税额。
3、填写数据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要求,防止带来不必要的税务审查麻烦,便于企业3年后重新认定。
4、保证企业不同填报系统之间各项数据统一、一致。
5、注意填写窗口,以免错过填报时间。
6、填报系统中数据复杂,勾稽关系明确,填写不对,影响高企后续维护。
每年做好研发项目的立项工作,并撰写立项报告。
每年做好研发费用辅助账,保证研发费用占比符合高企条件。
每年申请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
企业发生更名或认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
1、企业应根据预计年销售收入,按照研发占比要求制定研发费用投入计划,并根据实际研发项目合理分配、归集研发费用。
2、根据企业实际研发进度,适时为新技术、新工艺申请知识产权,尽量避免知识产权集中、批量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