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发〔2024〕10号)有关要求,积极鼓励相关浙产消费品参与以旧换新工作,现再次面向全区企业进行征集符合要求的产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本次征集优质推荐产品为纳入国家和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范围内的终端产品,主要包括汽车、电动自行车、家装电梯、家电、床垫沙发、消费电子产品以及智能安防、智能门锁、智能照明、智能马桶、智能康养、智能睡眠、智能影音娱乐等智能家居产品,申报产品单价原则上应不低于 1000 元。
征集范围和起步价格后续将视国家和省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最新要求和工作进展进行调整,具体另行通知。
二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浙江,且在国家统计库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企业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近3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重大事故,社会信用等级为良好以上。
3.申报企业3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产品基本条件
1.产品功能完善、性能良好、安全可靠,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有能效、水效标识的产品应取得一级能效、水效等级。
2.申报产品在工艺提升、产品创新、服务升级、质量改进等方面有显著提升,技术水平评价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
3.申报产品应符合有关产品标准要求,执行标准应已按
规定自我申明公开。
(三)产品专项条件
申报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或以上。
1.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标准创新贡献奖企业的主导产品。
2.获得浙江制造精品、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领跑者”和“同线同质同标”等称号的产品。
3.入选国家、省首台(套)、首版次推广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产品。
4.获得中国绿色产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国质量环保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
5.世界 500 强、全国 500 强,浙江省百强、“雄鹰”、“链主”,国家单项冠军、小巨人等名单内企业主导产品。
6.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标准等企业的主导产品。
7.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前十等具有较强竞争力和高成长性的企业的主导产品。
三
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优质推荐产品申报表》(附件1)与《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推荐产品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申报表(word版、盖章pdf版)、佐证材料等一并报送邮箱:linpingjingke201@163.com,申报时间截至5月22日下午18时。同一家企业申报的产品种类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纳入企业诚信评定并备档。
(二)初审。区经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经信局。
(三)审核。各市经信局对各县(市、区)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统一报送省经信厅。
(四)公示。省经信厅对各地报送的推荐目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发布。征求意见和公示结束后,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修正,分批次发布《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优质推荐产品》清单,并积极推广推荐应用,有效期为一年。
咨询电话:
临平区经科局,89532751;
杭州市经信局,85257110;
浙江省经信厅,87058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