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61号)、《杭州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杭经信投资〔2024〕41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杭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PART 01
凡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规定条件的软件企业,符合相关政策条款的均可申报。
1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年营收首次达到5亿元(含)以上相应规模的,需填报五年来企业营收数据(营收数据以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与市税务局、市统计局比对为准)。
2
支持企业做优做精
需满足自本政策发布后首次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
3
支持加大研发投入
需同时满足“2023年营收2亿元(含)以上”“营收增速超过20%”“研发投入占营收的比例超过20%”三个条件(营收、研发投入数据以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与市税务局、市统计局比对为准)。
4
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
申报“首版次应用推广”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符合部、省首台(套)产品应用推广目录并在有效期内,需填写前3年营收增速均超10%的情况、软件销售超1000万元情况;申报“支持开拓移动互联网市场”的,2023年移动APP(游戏除外)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且有软件著作权;申报“获评国家级优秀项目(方案)”的,须为2023年度入选的项目,如获评项目为“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且以联合体入选的,申报企业需为牵头单位。
5
鼓励高端软件协同创新
需为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协同创新,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等未来产业领域开展重大软件产品创新研发。申报企业需提供协同创新相关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自主可控程度、创新性、对国外产品的可替代性以及实际应用成效、取得的重大经济社会影响或科技成果等。
6
鼓励开拓应用市场
申报企业已稳定运行三年及以上,拥有实际经营场地,能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提供规划、实施、运行和升级维护等专业工程技术服务。每年只能选择以下三种方向中的一种申报评定,已获评市级优质数字工程服务商的企业不得再次参与其他类型的评定。
生产制造数字化服务商:包括提供工业控制软件、生产执行软件、智能物流仓储、设备物联(智能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数据采集盒子及边缘计算)、工业感知系统、生产制造系统等服务商。
经营管理数字化服务商:包括提供工业设计及产品管理软件、办公软件、财税软件、企业资源管理软件、客户管理软件、供应链管理软件、信息安全软件、数据底座及中台、商业智能模型/软件、数据管理及交易服务、经营管理软件等服务商。
产业互联网平台运营商:包括提供行业资讯及交易、组织型制造、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等平台的运营商。
7
培育创新平台
申报建设“新型公共服务平台”的,平台需涉及开源平台、开源社区、代码托管及开发测试、软件测试验证等创新服务领域的公共服务,且由链主企业、院校、研究机构联合建设,链主企业作为申报主体。
8
培育开源生态
需为基于自主技术开源项目开发的原创软件产品,申报企业需填报开源项目基本信息,以及原创软件产品对开源项目的贡献度、下载量等相关情况。
二、企业申报材料
PART 01
1.企业线上填写《2024年〈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表》并打印盖章。
2.相关证明材料。
(1)
软件企业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均需提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规定的软件企业条件需提供: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2023年度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③软件企业专项审计报告(详见线上模板);
④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⑤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详见线上模板)及近三年有效的自主知识产权凭证(含软件著作权、专利、软件产品证书等,需至少提供一个软件产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需提供委托开发和服务的合同);
⑥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在汇算清缴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
⑦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⑧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证明(包括企业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撑环境表,详见线上模板);
⑨IS09000系列或CMM/CMMI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者提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以及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等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
(2)
申报政策条款相关证明材料。
①支持企业做大做强:2023年度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②支持企业做优做精:获评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的相关凭证;
③支持加大研发投入:2022、2023年度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④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首版次应用推广):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⑤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支持开拓移动互联网市场):移动APP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移动互联网APP实施报告(详见线上模板);
⑥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获评国家级优秀项目):获评证明材料;
⑦鼓励高端软件协同创新:项目建设方案(参考线上模板);
⑧鼓励开拓应用市场:2024年杭州市优质制造业数字工程服务商申报书(详见线上模板);
⑨培育创新平台(新型公共服务平台):新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报告(详见线上模板);
⑩培育开源生态:由开源项目发布主体出具的开源项目情况以及申报的原创软件产品成效情况(参考线上模板)。
(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均需提供)。
①财政扶持情况说明(详见线上模板);
②项目承诺书(详见线上模板)。
三、申报要求
PART 01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请有意向的企业于2024年5月28日前登陆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申报,线上申报提交成功后,须打印申报材料并盖章(胶装,一式四份)报送至区经信局审核。
2.请申报企业于2024年5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PDF电子版和申报项目类别所对应的汇总表(详见附件)PDF盖章电子版及WORD版打包发送至区经信局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申报项目类别+企业名称”。
3.申报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且完整。如经我单位核实以及相关部门确认,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我单位有权不予兑现政策奖励或者减少兑现政策奖励,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并且我单位有权追究企业相关法律责任。
不明事项,请联系区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