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实施钱塘“领飞计划”打造新时代高能级产业发展战略平台若干政策意见》(钱塘管发〔2022〕2号)、《钱塘区重大科创载体(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扶持政策实施细则》(钱塘经科〔2022〕39 号)(见附件1),现组织开展钱塘区2022年度重大科创载体(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扶持政策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在钱塘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钱塘区,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企业、单位,且2022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国家级、省级、市级备案众创空间(以发文时间为准);
2.申报原则为自愿申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资料,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不补报,不兑现。
二、申报要求
本次政策主要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确有需要的可以结合线下申报方式:
1.电脑端:通过钱塘区“企服新干线”(www.qttzzj.com)进行申报;
2.移动端:通过浙里办“企服新干线”应用申报。(企业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三、申报条款
本政策实施细则共3条,其中第1条、第2条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第3条本次不申报。
四、申报及受理审核
1.申报时间
本次政策集中申报期为2024年5月13日至6月3日,申报原则为自愿申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资料,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不补报,不兑现。
2.申报资料
申报方式、资料详见附表3,具体以责任部门解释为准。企业也可在申报平台上查看申报说明。政策条款要求上传申报资料的,企业需在申报资料上加盖公章并以扫描件(PDF格式)的形式打包上传。
3.受理与审查
区经信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等进行联合审查。审查工作完成后,由区经信科技局汇总并形成资助(奖励)方案,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五、相关说明
1.已实行“一企一策”的企业,按已签订的“一企一策”协议执行,原则不再享受本政策支持。本政策(不含区配套)同一项目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和进档差额原则进行补助。2.企业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享受本政策。一是当年发生亡人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以及其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和环境责任事故的;二是对亩产效益评价D类或被列入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库且无豁免情形的;三是符合小升规条件应纳统但未纳统的、未按规定在税务部门做加计扣除工作、未按规定填报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和火炬统计报表的企业原则上不享受相关条款政策资助;四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依法进行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需要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经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有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未按规定淘汰的,产品单耗未达到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限额值的;五是对未达到能源预算化管理目标且拒不执行整改的重点用能单位,原则上不享受政策资助。网络平台及系统使用问题可咨询张老师:15088649573。
附件:
1.钱塘区重大科创载体(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2.“企服新干线”用户手册(PC端、移动端)
3.重大科创载体(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资料要求
杭州市钱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4 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