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西湖区建筑业专项资金开始申报,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杭州市西湖区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意见》(西建〔2022〕100号)文件要求的单位,可根据申报条件申请。
二、申报材料
1.《2023年西湖区建筑业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原件扫描件(首页需盖章)。
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附件3)原件扫描件。
3.企业资质升级文件原件扫描件。
4.企业施工产值、营业收入及纳税凭证扫描件。
5.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6.企业2023年度对应奖励资金用途相关凭证扫描件,主要有以下几种用途:
(1)用于办公场地租赁的,请提供租赁合同、增值税发票、缴纳凭证等相关凭证。
(2)用于研发投入的,请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用于设备采购等技术改造的,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请提供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请根据《杭州市财政扶持资金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的指导意见(试行)》(杭财企[2010]897号)的规定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证。
(4)用于银行贷款的,请提供贷款协议、利息支付凭证。
(5)用于绿色发展的,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请提供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请根据《杭州市财政扶持资金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的指导意见(试行)》(杭财企[2010]897号)的规定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7.企业申报涉及获奖类奖励的提供获奖凭证(获奖红头文件原件)扫描件以及官网发布网查截图。
8.企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承诺书(附件4)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相关流程
(一)企业申报
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4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税收所属镇街进行审核。申报企业使用法人账号登录“西湖企服”数智平台在项目申报版块进行申报,并提交上传相应材料。(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西湖企服”,用浙里办法人扫码登录,选择需要申报的项目,点击“我要申报”,确认授权信息后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应申报材料;移动端:通过浙里办“西湖企服”登录,选择需要申报的项目,点击“我要申报”后,再点击“复制链接”,转至PC端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应申报材料)。
(二)审核
由所属各镇街负责受理本镇街纳税企业的申请,对申请企业申报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初审。初审时,各审核部门应核对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同时在“西湖企服”数智平台进行审核确认。各审核单位应在2024年4月1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汇总,并将企业申报纸质材料和《2023年西湖区建筑业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5)盖章后送至区住建局,区住建局联合区财政局对镇街上报的企业材料进行复核。
(三)公示
区住建局对审核通过的企业信息在区政府官网公示。
(四)资金拨付
由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下达年度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并通过“西湖企服”数智平台进行资金拨付。
四、 其他事项
申报中如有未明事项,请联系相关部门,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附件:
1.相关部门咨询联系表
2.2023年西湖区建筑业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4.承诺书
5.2023年西湖区建筑业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