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余政发〔2022〕8号)、《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余财企〔2022〕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下半年良渚新城范围内科技中小企业租金补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需入驻各主管部门认可的创新载体内(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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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入库的各类科技型企业,包括:当年经浙江省科技厅发文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简称“国科小”)、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
3、企业规模满足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二、补助标准
1、租金补助标准为定额1元/平方米/天,不超过实际租金价格;或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租金金额的60%,核定价格最高不超过2.5元/平方米/天(工业用地减半);除生产、实验以及其他经认定有特殊用途的必要空间外,人均面积不超过10平方,单个企业最多补助1000平方。
2、2022年前通过认定的企业从2022年1月1日起给予房租补助,2022年后通过认定的企业从认定之日起给予租金补助且不早于创新载体的认定、备案时间。
3、企业享受租金补助政策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此前已享受过租金补助的,已享受年份视同已补予以抵扣,本政策与区内其他租金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
4、本次租金补助申报时间范围为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若企业未申报2022年后租金补助,可合并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科技中小企业房租补助申请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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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付款凭证(入账记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5、科技型企业认定、入库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6、企业申报补助期各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四、项目受理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准备好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审计单位将上门核实并收取;
2、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8日,请企业在项目申报截止前登录余杭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web-company-pc-v2/index.html#/policy/detail?id=1891)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良渚新城
张老师 88560579
李老师 86215892
区科技局 楼老师 89518297
区财政局 汪老师 89516176
思润会计事务所 裘老师 88610699
杭州良渚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