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场科委、各平台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关于着力补齐科技短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萧政办发〔2017〕54号文件精神,现开始2019年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成果转化产业化资助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资助对象为2017年1月1日(含)后,科研人员在我区新设立(含新迁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科研人员指高校师生、省级以上科研院所科研人员;
2、 高校老师、省级以上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股权比例不低于30%;
3、科研人员拥有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并进行转化、产业化;
4、 在萧投产年度起两年内累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二、资助标准
按企业投产年度起两年内累计主营业务收入的2%给予资助,单个企业资助一次,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方式
填写“2019年萧山区科研人员成果转化产业化资助申请表”(附件),并提交附件资料。附件资料包括:科研人员身份证明、在院校或科研院所的任职证明、技术成果证明、专项审计报告。申报表及附件资料一式2份经所在镇街(平台)审核后,于2019年10月18日前报送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区行政中心综合楼5楼534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skj19@126.com。
业务咨询电话:82898588、82898555;
QQ交流群:377481043。
附件:2019年萧山区科研人员成果转化产业化资助申请表.xlsx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