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型企业:
接省市通知,上城区科技局决定开展2024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在上城区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3.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4.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5.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6.企业上年末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或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请方式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申请认定企业需登录企业研发服务在线(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注册企业账户,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的附件材料扫描版。
附件材料中需上传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授权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专利申请受理书及授权通知单等;
3.上城区税务系统网站下载(含有税务系统的电子公章)、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2023年度和申报上一季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研发投入需单独列项);
4.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缴纳社保清单(参保人员参保时间要求在六个月以上)。
三、扶持政策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2万元
四、证书下载详见附件: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