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对余杭区内初创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促进创新创业,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优化创业服务、激发创业活力,切实发挥服务券作用,加强服务券管理,鼓励企业购买创新创业中介服务,根据《余杭区成果转化服务券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现开展2024年余杭区成果转化服务券申领、兑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01服务券支持对象
1.通过区级评审且在2022年1月1日以后签订任务书的人才项目(不含储备人才项目)、创新创业项目企业;
2.2022年1月1日以后在梦想小镇及拓展区入驻并经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审核确认的企业;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注:2022年前符合原未来科技城服务券支持对象的企业,其服务券兑付继续由未来科技城根据原政策执行完毕。)
使用范围02服务券使用范围应属以下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经入库的服务券创新创业服务商支付购买财税服务、科技申报、法律服务、人力资源、标准化、技术服务、云服务以及经认可的其他服务。
03使用额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的服务券使用额度为2万元/年,且每笔服务交易的服务券抵用额不高于实际发生额的50%,每家企业最多享受三年服务券补助。当年未使用完的服务券余额可累计转入下一年余额中,第三年逾期自动清零。在企业注销或者迁出余杭区后,服务券账户自动注销,账户余额同时清零。
服务券申领04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政务网账号登录“余省心”企业人才服务平台-余杭区成果转化服务券模块(https://www.ysx.com.cn
/yuhangplatform/web-company-pc-v2/index.html#/company-service-ticket/home),点击“我要申领”,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后进行服务券申领。
05服务券兑付1.企业在服务券申领成功后,可根据需求选择服务券平台提供的服务产品,与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签订日期需在服务券有效期内;
2.企业应于服务完成后一年内提交兑付申请,上传承诺书、服务合同、付款凭证(发票、银行回单、记账凭证)、服务成果等佐证材料,申请兑付时服务券需仍在有效期内;
3.服务商对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确认;
4.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结果公示后予以兑付。
服务券监管061.企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材料需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依法追回骗取的资金,并在5年内不给予科技项目和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为维护服务券申请企业及个人的合法权益,参与服务券申请、兑现及管理的各单位和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不得再参与服务券的任何工作,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07联系方式余杭区科技局 科创服务中心
联系人:杜老师 88613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