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规定
(一)补贴对象:在杭州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补贴条件:2023年1月1日起新招用2023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不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每人一次性1500元。
(四)实施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申报时间:最晚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均需原件,如能通过系统比对获取的,无需提供):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高校毕业生学历证明(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4、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企业需提供)。
(七)申报方式: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进行在线办理。
二、申请单位操作指南
(一)登录网站: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点击“在线办理”,可开始线上申报。点击“办事地点”,可查看线下办理窗口地点、工作时间;点击“办事指南”,可查看事项基本信息、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设定依据等。
(二)操作要点:如实填写相应字段,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如为异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是否异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是否异地参加养老保险”选项应选择“是”,并填写异地参保的行政区划;
2.根据单位营业证照上的注册地址,准确填写“受理地区”、“受理街道”,如填写错误将造成退件;
3、单位性质自动获取社保数据,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无法继续下一步。如统一信用代码不是91/92/51/52/53开头,则须上传营业证照。“是否劳务派遣公司”自动获取人社厅劳务派遣许可证数据;
4.填写职工信息时,每个办件可以添加多位职工信息;
5.单位经办人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表单,在线签章(需开通电子签章功能)后提交,或“点击下载表单”,打印后盖章上传。
6.补齐补正:申请单位的联系人在收到补齐补正通知后,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申报平台,在“办事记录”找到办件后进行“补齐补正”操作。
(三)办件查看: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当前申报记录,点击【详情】查看办件结果,可下载审核详情表。
三、常见问答
1、问:该补贴与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能重复享受吗?
答: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已享受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不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问: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哪些人员?
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毕业生,不包括函授、自考、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等毕业生。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同等享受。
3、问:个体工商户能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吗?
答:2023年1月1日后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的,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4、问: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本人可以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吗?
答:不可以。吸纳人员不得为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本人。
5、问:对参保有什么要求?
答:在政策实施期限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为四类吸纳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长大于(含)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缴费未到账不超过1个月,可以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