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创园及入驻企业:
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质量发展建设动能转换活力区1+3+N产业政策的通知》(拱政办发〔2022〕7号)精神,经研究,现对2023年度区科创园符合扶持政策的科技型企业进行政策申报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区科创园符合扶持政策的科技型企业需注册并实际入驻区科创园,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新认定(新引进)的雏鹰计划企业;
2、新认定(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新设立(新引进)年度研发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补贴时间自符合条件之日开始计,原则上以次年补上一年度房租。条件失效则不再补贴。
二、补贴标准
对区科创园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经认定,三年内给予每天每平方米0.5元、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房租补贴,补贴面积按照办公区域每人(以当年度企业实际缴纳社保人数为依据)不超过15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三、申报材料
1、区科创园入驻企业扶持政策申请表;
2、区科创园入驻企业房租支付明细表;
3、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付款凭证、记账凭证复印件(按照每份合同与相关发票凭证单独装订);
4、补助年度企业社保证明
5、资质证书、认定文件等其它佐证材料。
四、截止时间
企业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1月31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文晖路1号1404室,电话89506104),PDF扫描件同步发至邮箱97039915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区科创园入驻企业扶持政策申请表
2、区科创园入驻企业房租支付明细表
区科技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