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企业需对在西湖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在西湖区(含新迁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的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新制造业企业。
2.项目申报企业主营业务需符合生物医药、智能物联、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等符合西湖区重点培育产业导向的,且申报企业需为具备一定专业核心技术、独立知识产权、已市场化并签订销售合同的初创型企业。
3.项目申报企业需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知识产权所有权清晰,没有法律纠纷。
4.入选如“英才计划”紫金港科技城人才项目资助等项目不再参评此项目,属地镇(街)、平台应根据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初创型企业的推荐和初审上报工作。
二、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属地(镇街、平台)对照申报条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初创型企业填写《西湖区“鼓励引进初创型企业”项目申报书》即“一表一书一方案”(“鼓励引进初创型企业”基本情况表、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发展计划方案)(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资质、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成果转化及市场化证明材料以及销售合同等佐证材料)。企业应如实、完整填写信息,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属地推荐。由属地(镇街、平台)负责初审推荐。符合条件的初创型企业在完成材料准备后,向所在属地(镇街、平台)提交整套申报材料。各属地(镇街、平台)对企业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和材料真实性审查。经初审合格后,将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企业申报资料行文盖章报区发改经信局。
3.区级部门复审。区发改经信局将各属地(镇街、平台)推荐名单提交区科技局、区投促局、区企服中心、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核查是否存在不当情形。
4.专家评审和集体研究。区发改经信局组织专家对复审通过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通过名单。
5.公示和公布。经区发改经信局集体研究通过后的初创型企业由区发改经信局在西湖区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初创型企业名单,由区发改经信局进行公布。
三、奖励标准
按评审结果分档给予10-100万的奖励扶持。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
(二)各镇(街)、平台要加强对属地企业的的指导服务,及时通知重点企业,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确保征集工作全面、精准。并对本辖区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9 月 15日前汇总盖章报送我局工业科。
(三)未明事项,请联系区发改经信局工业科方利文,0571-89510552。
附件
1.西湖区“鼓励引进初创型企业”项目申报书
2.“鼓励引进初创型企业”推荐汇总表
区发改经信局
2023年9月5日
附件1 西湖区“鼓励引进初创型企业”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鼓励引进初创型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个、%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企业发展计划方案
备注: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资质、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成果转化及市场化证明材料以及销售合同等佐证材料另附。 附件2 “鼓励引进初创型企业”推荐汇总表 属地(镇街、平台): (盖章)
报送人: 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 注:本表由各属地(镇街、平台)负责填写汇总上报 附件1: “鼓励引进初创型企业”项目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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