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创建要求
专精特新产业园是指以招引、培育、集聚和服务专精特新企业为主要功能的特色化平台载体,按创建和命名两个阶段推进实施,创建期为1-3年。经验收达到命名标准(另行发布)的园区授予“浙江省专精特新产业园”称号。其他各类园区均不得使用“浙江省专精特新产业园”字样。
二、强化目标导向
列入首批创建名单的园区应按照申报材料中提出的未来三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加大优质企业招引和培育力度,确保每年有新的增长。创建期间,每年年末对试点园区进行年度考评,对推进措施不够有力、企业培育无明显成效的园区取消创建资格。
三、加强指导服务
各地要加强对列入首批创建名单园区的工作指导,督促园区制定试点工作推进计划,聚焦园区产业定位,招引优质中小企业入园发展,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库,整合优质服务资源,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对入库企业开展对标诊断、精准服务和申报辅导。
四、加大政策支持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先行先试,探索创新针对专精特新产业园创建的政策举措,充分调动相关部门、试点园区、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社会资本、行业龙头企业、园区入驻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策聚焦和服务合力,共同推动专精特新产业园的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