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60/2023-272221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06 |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8月25日浙江省科技厅发布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和8月31日浙江省科技厅发布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度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推荐各项工作。为切实做好全市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广泛动员组织。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要转发申报通知,辖区(或行业)内符合申报条件、有创新能力基础、有申报名额的企事业单位应报尽报,要以组织项目申报落实各项科技创新政策,激发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积极性。各区县(市)科技局和有关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单位要认真落实《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申报和推荐切实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
2.签署配套承诺。根据省厅要求,今年申报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重大专项项目作为省地联动项目,原则上由省财政与地方财政按1:1比例共同支持,根据市、区财政分担机制[上城、拱墅、西湖、滨江、钱塘、富阳6个区1:1,其他区、县(市)1:3],各区县(市)在推荐重大专项时,需做配套承诺,配套承诺书由区、县(市)科技局和财政局共同盖章签署。
3.做好申报服务。各区、县(市)、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申报政策咨询、系统推介、资料审核等服务工作,确保申报单位都能顺利提交申报资料。其中,申报“尖兵”计划榜单且指标目标全覆盖的不限项的项目均需要提供书面专家论证意见。项目专家论证采取区、县(市)科技局统一组织和申报单位自发组织相结合进行,市项目管理中心按区、县(市)和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申请,提供专家库专家和论证意见统一模板等服务。
4.执行限额推荐。申报“尖兵”计划榜单项目且指标目标全覆盖的不设推荐限额,此部分共93项,其中工业领域74项,社发领域19项;申报科技合作领域项目不设限额推荐。申报部分“尖兵”计划、全部“领雁”计划及全部社会公益计划榜单共175项目需限额申报。为减少低水平申报、减轻后期评审推荐负担,对各区、县(市)各单位限额推荐提出以下意见:(1)科技创新优势较强的两个国家高新区(滨江区、钱塘区)、城西大走廊范围三区(余杭、西湖、临安)、萧山区、临平区等尽可能多组织申报不限额项目;(2)对限额内项目,各区、县(市)按不超过上年度获得立项数的1.5倍推荐,每个区县(市)保底4项。(3)未列入省直报名单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纳入所在区申报。(4)市级科研单位按不超过上年立项2倍申报,上年没有列项的单位限报1项。(5)市区医卫系统由市卫健委择优推荐(排序),推荐名额不超过上年立项的2倍,不接受省属医院在杭分部申报。(6)此次申报省厅明确科技领军型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其他榜单项目的可不纳入推荐限额,各区、县(市)科技局应组织名单内的有申报资质的企业应报尽报。
5.把握时间安排。区、县(市)、各单位推荐限额项目截止时间9月22日。各区、各单位应在9月22日下班前向市项目管理中心提送有推荐排序的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一式2份。22日下班前在系统上传全部项目申报资料。
推荐申报不限额项目截止时间9月25日。请各区、各单位在9月25日前向市项目管理中心提送推荐函、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专家论证意见、专家签名表)等一式2份,同步报送推荐汇总表、专家论证意见电子版。
此次申报具体申报培训工作由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项目管理中心负责。
联系电话:
资配处: 胡小庭 85255616
高新处: 杨 瑾 85255627
农社处: 陈 跃 85255632
合作处: 孙 通 85255639
市项目管理中心:楼菁华 87080230 吕克斐 87025452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通知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