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452/2023-0028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10 |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信息分类 | 通知文件 |
点击率 | 335 |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杭州市2023年第五批工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即:2023年杭州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推广应用项目(第二批)。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凡是购买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中,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研发、生产的国际、国内、省内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应用企业,均可申请奖励。申请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杭州市域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与首台(套)产品研发企业不存在关联交易或相互投资、参股、控股等关系。
二、企业申报材料
1.线上填写《杭州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奖励申请表》,申报提交成功后,打印纸质件并盖章;
2.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复印件登记证书复印件;
3.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或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5.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方和应用企业签订的正规合同复印件;
6.首台(套)产品购买和销售相关票据;
7.首台(套)产品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证书);
8.申报承诺书(详见线上模板)。
三、工作要求
1.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
2.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做好申报宣传、组织、审核等工作,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形成《杭州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奖励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正式行文上报(一式3份)。
四、其他
1.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企业申报,请登录杭州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线上申报提交成功后,须打印纸质件并盖章(一式4份)报送属地经信部门审核。各地经信部门初审,请登录〔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9001/support-library-platform/#/login。
2.申报时间。
本批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各地经信部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经信局高端装备处,电话:85257155。
附件:2023年杭州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奖励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