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杭经信物联〔2019〕30号),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杭州高新区(滨江)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试点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杭州高新区(滨江)区域范围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企业有投资预算,具有实施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智能化改造意愿和信息化基础。
(三)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
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试点项目。
二、项目范围
鼓励企业通过物联网技术将工厂中的人员、设备、物料信息以及工艺参数、环境参数、质量状况等要素联网,实现工业数据的全面感知、动态传输、实时分析,形成科学决策与智能控制,提高制造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制造质量;鼓励企业在工厂物联网的基础上,完善工业安全保障措施,发展基于公共云平台的工业互联网深度应用,构建设计、生产与供应链资源有效协同的制造体系,开展用户个性需求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精准对接的规模化定制,推动制造业面向质量追溯、设备健康管理、产品增值服务的服务化转型。
三、申报方式
1.请申报企业填写《滨江区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2019年滨江区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于5月19日前将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报区经信局(区政府143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849844808@qq.com。
2.已验收企业有后续投入或延期项目持续实施的均可申报。申报项目投资额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并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对通过验收的项目按杭政办函〔2017〕102号文件精神给予补助。
3、项目后续的验收管理工作参照《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4)执行。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2019年杭州高新区(滨江)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汇总表
附件3:关于《杭州高新区(滨江)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中“试点方向”的说明
附件4: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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