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60/2023-272209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22 |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杭科技高〔2021〕90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我局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年度参加申报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成立注册并实际运营时间截至区、县(市)科技部门推荐时须运营满一年,符合《办法》认定条件。招商性质的各类科技产业园及商业写字楼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的申报采用常年受理、分批备案的方式进行。2023年度分两批备案,申报单位按照以下流程申报:
(一)入库登记
各申报单位在申报前需通过市科技局的“天堂e创”(http://sti.kj.hangzhou.gov.cn:81/technology-brain-web/demo/homePage)进行入库登记,选择法人登录(如无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成功后,返回“天堂e创”首页,依次点击“办事大厅”-“要申报”-“平台载体”-“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入库登记”-“业务办理”,按步骤完成孵化场地、在孵企业(项目)、管理人员、投融资等信息的备案登记,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也可以登录“天堂e创”首页后,搜索“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入库登记”进行业务办理。
(二)申报
备案登记材料经区、县(市)科技部门初审、市科技局复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进入“天堂e创”首页,依次点击“办事大厅”-“ 要申报”-“平台载体”-“市级众创空间备案”-“业务申报”,跳转至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选择法人登录,登录成功后进入首页,点击“市认定类”-“杭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三、申报组织
各区、县(市)科技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的受理审核、备案推荐,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实地核查、综合评审等。根据本地实际,同意推荐的,于9月5日之前在“天堂e创”平台上予以提交,并将《2023年度第二批杭州市备案众创空间推荐表》《2023年度第二批杭州市备案众创空间实地核查信息表》《2023年度第二批杭州市备案众创空间专家评分表》扫描件报送至杭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协会,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时间截止后,我局将对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上报的备案众创空间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推荐表和审查情况,对拟备案结果对外公示。有异议的,由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处理;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发文。
四、其他事项
1.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市)科技部门评审工作进行抽查、核查,对评审过程中徇私舞弊,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推荐备案的众创空间不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等情况,将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机构备案众创空间申报资格。
2.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对提供的申报资料和填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各区、县(市)科技部门要通过数字化改革加强众创空间的培育和发展工作,积极引导和支持众创空间提高服务能力,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4.鼓励拟申报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自运营开始时登录“天堂e创”平台进行入库登记,运营机构无论是否通过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备案,经运营单位申请、属地科技部门审核达到上线标准后,就可以在“天堂e创”平台线上展示、开展相关活动等,并作为申报市级以上备案众创空间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人
1.业务咨询联系人:
市科技创新创业协会 陈芳华 0571-85318550;
市科技局 何茂川 0571-85255627;
各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2.网络咨询联系人:
陈俊桥 17137830843;
沈 涛 0571-85151402。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1.各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咨询电话
2.杭州市备案众创空间申报书
3.XXX科技局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杭州市备案众创空间名单的函
4.2023年度第二批杭州市备案众创空间专家评分表
5.2023年度杭州市第二批备案众创空间实地核查信息表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