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452/2023-0023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杭经信人事〔2023〕6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8-07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信息分类 | 通知文件 |
点击率 | 29 |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43号)及我省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杭州市化工轻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杭州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化工、轻工、纺织、丝绸等专业的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符合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今年杭州市化工、轻工、纺织、丝绸专业评审仍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评审申报条件、破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1.网上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7日。
3.管理部门审核。网上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区、县(市)职称受理点,市直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直接报市直部门职称受理点。各区县(市)经信、人社部门和市直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
4.纸质材料报送。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市直部门将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评审表等纸质材料统一报送杭州市化工轻纺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委办公室”)。
四、申报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及管理部门审核。申报人员登录省平台进行个人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所在主管部门、人社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
2.组织评审。高评委办公室负责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专家评审。
3.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高评委办公室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报上一级部门。
4.发文公布资格。省人力社保厅和省经信厅审核评审结果并发文公布。文件公布后,生成电子证书信息。
5.下载电子证书并将表格归档。取得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录“省平台”系统,在相应菜单栏下载电子证书。纸质材料受理部门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后返还申报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申报纪律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规定,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社保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三年。
六、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申报,推荐确保申报推荐质量。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事业单位应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向单位申报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2.本次职称评审网上材料提交、审核、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应先完善个人信息,用人单位、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确保信息无误。为促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建设,请各级、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将业绩档案维护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定期登录系统,及时维护有关信息。
联系人:林肖杭;联系电话:88292115;地址:杭州市经信局职改办(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889号新州大厦1410室)。
附件:1.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7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化工轻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