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452/2023-0020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12 |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信息分类 | 通知文件 |
点击率 | 208 |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浙经信服务〔2023〕156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区(县、市)经信局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并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做好初审工作。
2.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选择相应栏目,点击“在线办理”,用“法人登录”进入网上申报,8月4日前申报主体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完成后,提供申报文档纸质材料和相应附件一式2份盖章后报所在区(县、市)经信局。
3.各区(县、市)经信局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网上初审(浙江省经信厅网上统一审批平台),8月9日前完成网上初审,并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和《2023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行文报市经信局。
4.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省经信厅通知,不明事项请联系杭州市经信局产业合作处。
联系人:何燕,电话:85257126;
邮箱:78671576@qq.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6楼。
附件:转发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pdf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