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对余杭区内初创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促进创新创业,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优化创业服务、激发创业活力,切实发挥服务券作用,加强服务券管理,鼓励优秀服务商提供创新创业中介服务,根据《余杭区服务券创新创业服务商管理办法(试行)》,现开展2023年一季度余杭区创业创新服务商入库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商范围
包括财税服务、科技申报、法律服务、人力资源、标准化、技术服务、云服务等服务商。
二、入库条件
入库创新创业服务商名录库需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地在余杭区范围内或在余杭区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且设立时间不少于1年的企事业服务机构;
2.提供的主要服务产品符合服务券使用范围,且具有开展相应业务的服务资质;
3.已开展区内服务的成功案例不少于3次,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
4.接受区科技局对服务券有关业务的监督检查。
三、入库申请
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只能提交一个服务类别的入库申请,需一次性提供如下材料并胶状成册,于2月28日前寄送至区科技局,包括:
(1)入库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3)从事相应服务领域必须的资质证明(如有);
(4)场所租赁合同以及场所照片证明;
(5)最新社保清单以及员工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明;
(6)上年度营业收入以及纳税证明(仅限余杭区内);
(7)相关荣誉资质证明(如有);
(8)服务企业的成功案例合同(不少于3个);
(9)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
四、入库审批
区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预审,评审标准参见《服务商入库评审打分表》(附件2),符合条件的服务商由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经公示列入创新创业服务商名录库。
五、监督管理
1.年度考核。区科技局对已入驻的服务商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等指标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提交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排名靠前的服务商列入优秀服务商予以公布。
2.清退管理。已入驻的服务商出现以下情形时,经区科技局审核、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告清退:
(1)违法违规经营情节严重的;
(2)虚假交易、串通套现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经营情况已不能满足基本条件的;
(5)不配合监督和检查的;
(6)自入驻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展相应业务的;
(7)区科技局认定的其他有关情形。
六、联系方式
余杭区科技局 科创服务中心
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4号楼2105
联系人:楼攀 88729942;李玲 88729940
附件1:服务商入库申请表
附件2:服务商入库评审打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