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杭科高〔2021〕90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我局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第二批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年度参加申报市级备案众创空间,运营时间截至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须满12个月,符合《办法》认定条件。已通过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营单位不再重复申报市级备案众创空间。招商性质的各类科技产业园及商业写字楼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的申报采用常年受理、分批备案的方式进行。本次为2022年度第二批备案。申报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一)入库登记
各申报单位在申报前需要通过杭州市科技局的“天堂e创”(http://sti.kj.hangzhou.gov.cn:81/technology-brain-web/demo/homePage)进行入库登记,选择法人登录(如无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成功后,返回“天堂e创”首页,依次点击“办事大厅”-“ 要申报”-“平台载体”-“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入库登记”-“业务办理”,按步骤完成地址和在孵企业备案登记,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印证材料。也可以登录“天堂e创”首页后,搜索“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入库登记”进行业务办理。
(二)申报
地址和在孵企业备案登记经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市科技局复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进入“天堂e创”首页,依次点击“办事大厅”-“ 要申报”-“平台载体”-“市级众创空间备案”-“业务申报”,跳转至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选择法人登录,登录成功后进入首页,点击“市认定类”-“杭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三、申报组织
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杭州市备案众创空间的受理审核、备案推荐,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实地核查、综合评审等。根据本地实际,同意推荐的,于10月15日之前在“天堂e创”平台上予以提交,并将《2022年度第二批杭州市备案众创空间推荐表》《2022年度第二批杭州市备案众创空间实地核查信息表》《2022年度第二批杭州市备案众创空间专家评分表》扫描件通过浙政钉发杭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协会李淑影(18601176223,浙政钉同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截止后,我局将对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上报备案的众创空间进行形式审查,将拟备案结果对外公示。有异议的,由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处理;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发文。
四、其他事项
1.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要求,对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申报资料审核,严格落实推荐程序。
2.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要通过数字化改革加强众创空间的培育和发展工作,积极引导和支持众创空间提高服务能力,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3.鼓励拟申报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的单位自运营开始时在“天堂e创”上进行入库登记,运营单位无论是否通过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备案,经运营单位申请、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达到上线标准后,就可以在“天堂e创”平台上线展示、开展相关活动,并作为申报市级以上备案众创空间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人
1.业务咨询联系人:市科技局 刘斌15868471800,李淑影,0571-86073532。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业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2.网络咨询联系人:浙江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陶砾0571-87054113。
附件:1.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业务咨询电话.docx
3.XXX科技局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度第二批杭州市备案众创空间名单的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