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执行限额推荐。今年省厅申报“尖兵计划”榜单项目且指标目标全覆盖的不设推荐限额,其它榜单属限额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鼓励我区企业尽可能申报不限额项目;
2、我区限额推荐30个;
3、未获得省直报通道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在我区申报。
(二)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建有相关领域的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尚未建有的原则上应达到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相关条件(附件6),请额外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申报要求
1、限额项目。针对第一批、第二批和国合项目,各单位应在8月20日(周六)下班前递交项目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一式2份交至滨江科技局102办公室。同时将附件4汇总表发送至邮箱:bjqkjjcyk@163.com。
2、不限额项目。针对第一批、第二批和国合项目,各单位应在8月20日(周六)下班前递交项目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专家论证意见、专家签名表)等一式2份交至滨江科技局102办公室。同时将附件4汇总表发送至邮箱:bjqkjjcyk@163.com。(备注:专家论证意见和专家签名表由企业自行组织至少3名正高级专家进行论证)
(四)业务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张连伟 87703243 户锋刚 87795819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