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关于聚焦人的现代化打造英才高地的若干举措〉的通知》(钱塘区委人〔2021〕1号)、《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生物医药产业人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钱塘区委人办〔2021〕5号)精神,现将2022年钱塘区生物医药产业人才评价认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在我区注册并纳税的生物医药企业或科研平台等用人单位工作,并在我区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生物医药从业人员。
二
受理渠道及时间
受理渠道:杭州市民卡APP—钱塘人才e点通—我是Bio—人才认定—正式认定;
提交申请时间:2022年7月28日—8月10日
三
申请材料
1.身份证件;
2.现单位劳动合同,任职岗位证明,近24个月工资流水(入职不满2年的,按实际发放薪酬月份提供),获取股权、期权激励相关证明材料,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3.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院校颁发学位人员)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
4.职称证书;
5.个人从业经历(对照可申报的三类情形)相关任职证明,如社保参保证明、个税缴纳记录、工资流水等有明确公司信息和时间节点的材料;
6.人才创新成就或企业效益成就相关佐证材料。实缴税收、营业收入和R&D投入以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融资以银行贷款合同或投资机构投资协议为准。
7.荣誉证书。钱塘区委、区政府(包括原经开、大江东,钱塘新区),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国家部委颁发的荣誉证书。
8.紧缺急需人才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根据实际申报情况选择性提供。
四
评价方式
按权重对各评价指标进行赋分,根据得分高低,按年度认定名额不超过申报人数的40%,总数不超过上年度认定为杭州市E类以上生物医药人才数,给予钱塘区QE类人才认定。
五
工作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钱塘人才e点通填写《钱塘区生物医药产业人才评价赋分表》,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2.资格预审。区人社局对用人单位审核通过人员进行资格预审,根据总体申报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预审通过人员名单。
3.材料审核。预审通过人员向医药港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医药港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材料审核,提出建议入围分数线及拟认定人员建议名单。
4.名单复审。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医药港管理办公室对拟认定人员建议名单进行复审,确定入围分数线及拟认定人员名单。
5.公示。拟认定人员名单进行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6.资格认定。公示无异议的,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例会审议。审议通过人员,认定为钱塘区QE类人才。
六
监督管理
1.钱塘区生物医药产业人才每年认定一次,经认定的QE类人才,有效期二年,有效期满后需进行备案。有效期满后一年内未备案或用人单位变更的,需重新认定。
2.申请人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手段申请的,暂停其申请资格三年。已通过人才认定并享受待遇的,取消其人才认定结果,退回其所享受待遇。
3.用人单位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手段协助申请人申请的,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两年。已通过人才认定并享受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协助追讨申请人所享受待遇。
七
其他说明
联系电话:
区委人才办:82987151
区人社局:89898631
医药港管理办公室:89898005
材料审核:
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期6号楼312办公室(具体以材料审核短信通知为准)。
材料制作要求:
上交材料需A4纸规格装订成册,对照审核材料清单,对已交材料进行确认并签字。
本通知未明确规定的情形,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医药港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打开下方二维码下载审核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