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健康发展,根据《杭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杭科合〔2021〕91号),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或企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杭州经济发展需求,有明确的建设规划、
发展目标、研究方向,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研发体系,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根据主要功能和侧重业务不同,分为研究开发型和孵化转化型。
1.研究开发型新型研发机构侧重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原则上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计划项目的能力;科研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40%;办公和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2.孵化转化型新型研发机构侧重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活动,两年内孵化(引进)科技企业不少于5家;原则上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低于200万元,科研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40%;办公和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申请单位于2022年8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杭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报至滨江区科技局102办公室。并同时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qkjjcyk@163.com。
四、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韩毅 电话:81396316
文强 电话:87010696
市科技局合作处:姚广稀 电话:85255638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张连伟 电话:87703243
户锋刚 电话:87795819
附件: